【 太信任別人就是自己吃虧 】






花了半年

看清一個人

我真她媽的好狗運













難道不知道

圖片資訊這種東西嗎

隨便一查就知道照片來源

作賊也不先探路嘛

留腳印給人發現啊

如果還有良心的話

請將東西物歸原主

我不會跟你計較

因為那是我很重要的東西

真的很不喜歡手腳不乾淨

我只能說

我看錯妳了

如果在不識相一點話

警局見

是你先對我不仁的

別怪我對你不義

不要等到我自己跟你討東西













留下我那熟悉的英文字母



DSC-W120 (SONY)


留言

  1. 真的,,
    快物歸原主吧小偷鬼
    該洗手手洗腳腳摟:(

    版主回覆:(04/15/2009 11:21:07 AM)


    唉 對阿
    真的好不喜歡這種感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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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好啦 我認啦

    我偷的




    干我屁事唷 哈哈

    版主回覆:(05/02/2009 11:58:50 PM)


    白癡夜店咖
    這種事情還再給我開玩笑
    找死喔

    回覆刪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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